埃斯特雷马杜拉的继承税
继承税在死者居住的自治区清算。埃斯特雷马杜拉对亲属关系第一和第二组的税额给予99 %的减免:直系卑亲属、被收养人、配偶、已登记的同居伴侣和直系尊亲属。实际上,父母与子女之间继承家族庄园,只需支付理论税额中极小的一部分,另加分配的公证费和登记费。
对于兄弟姐妹、叔伯舅姨和侄甥,情况就不同了:他们按第三和第四组纳税,适用国家税率表、乘数系数,减免也更少。传给侄子的庄园,可能比传给儿子的同一处庄园多缴十倍或二十倍的税,这影响着生前规划的许多决定。
农业经营的减免
此外还有一项国家层面的95 %税基减免,适用于家族企业的转让,满足条件时可以适用于农业或畜牧经营:庄园必须真正用于该活动,继承人在之后的年份里维持并经营它,且死者符合该规定的条件。适用不当是税务局核查的典型重点,因此需要咨询并备齐活动文件:登记、记录簿、SIGPAC、发票。
期限和文件,依次进行
- 自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清算(650表格);可以在前五个月内申请再延长六个月,不过会产生利息。
- 死亡证明、遗嘱登记证明,以及(如有)遗嘱;没有遗嘱时,需在公证人面前作出无遗嘱继承人声明。
- 财产清单和估值:庄园通常按市场价值估值,以地籍编号和可比房源为支撑。
- 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室或通过网络清算税款,然后通过遗产分配契约或遗产分割书在不动产登记处登记。
市政增值税不适用于乡村土地:比城市遗产少一桩烦恼。
当继承人有多人时:共有产权(proindiviso)的问题
如果遗嘱没有将庄园连同补偿分配给某个具体的继承人,庄园就会陷入共有产权(proindiviso):所有兄弟姐妹都拥有整体的一个百分比。这是冲突的根源:没有人能够无风险地出售或抵押自己的份额,如果有人把份额卖给第三人,任何共有人都享有优先买回权,经营决策也会陷入僵局。常见的出路是分配给其中一人并以现金支付补偿、共同出售,或者在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实际分割庄园。共有产权(proindiviso)与继承指南详述了这个问题及购买份额时的风险。
不应因死亡而失效的事项
- 死者的PAC权利:继续经营的继承人可以并入,但在FEGA和自治区政府有期限和通报,不能错过年度。
- 用水特许和登记:所有人变更要通报流域管理局,与任何转让一样。
- 现行合同:庄园或橡果育肥期的租约、狩猎合同、信贷额度和农业保险,继承会承继这些合同。
- 保险:刚继承的庄园发生火灾而保单仍在死者名下,是一场注定的诉讼。
为出售而继承:完整的税务顺序
许多继承的庄园很快就被出售。税务顺序是双重的:先是继承税(直系亲属享受99 %的减免),然后在出售时,个人所得税中的财产收益按继承中申报的价值加上其费用来计算。在继承中以较低的价值申报庄园节省不多(减免已经几乎消除了税额),却会使之后的出售大为加价。出售时的税指南详述了后半部分,出售庄园指南则讲述商业流程。
庄园继承中的常见错误
- 错过PAC的年度:死者的权利不会自动并入,错失的一个年度可能无法挽回。
- 没有计划就“平均分配”:三兄弟姐妹各占三分之一且没有管理约定,就是一个注定走向诉讼或糟糕出售的共有产权(proindiviso)。
- 为了“少缴税”而在继承中低估:在99 %减免下,节省极少,而出售时个人所得税的代价却巨大。
- 忘记水和合同:水井、特许和租约依然有效,必须承继或重新谈判。
- 不登记:已继承但没有登记在继承人名下的庄园,无法正常出售或抵押,并会给下一代积累问题。
生前规划
乡村遗产的大多数问题是几十年前就设计出来的:一份把庄园连同明确补偿分配给耕作者的遗嘱、生前有计划的赠与(在埃斯特雷马杜拉对直系亲属同样有优惠,有其条件),或者在经营有需要时设立家族公司。及时与公证人和税务顾问谈这件事,是随庄园能留下的最有价值的遗产。